建築物的建造目的而進行的設計,包括環境角色、建築功能、視覺感受等具體內容。建築設計還要考慮所建位置的歷史、文化文脈,景觀環境等因素,使建築成為在技術、經濟等方面可行的條件下形成能夠成為審美對象或具有象徵意義的產物。
按設計的深度分:方案設計(Schematic Design)、初步設計(Detail Design)、施工設計(Construction Design)等階段。